那天刷军事论坛看到个争论贴,有人问”伞兵落地前打死他不就少个敌人吗”,我心头咯噔一下。这问题二十年前我也想过,当兵那会儿在训练场看见降落伞飘下来,第一反应就是瞄准镜往上抬。

较真查证全过程

翻箱倒柜找出旧挎包里的红色小本本,当新兵时发的《国际人道法口袋书》都泛黄了。哗翻到第37页,白纸黑字写着:

为什么不能击杀伞兵?人道主义立场讲解(国际公约明令禁止)!

  • 跳伞人员丧失战斗力期间不得攻击
  • 开伞到落地全程受保护
  • 用白旗不算投降依然受保护

转头给转业到红十字会的战友老马打电话,这老哥直接开吼:”你小子想上军事法庭?日内瓦公约附加议定书42条写着!”顺手给我发了公约扫描件,他当年在维和部队就处理过这种案例。

为什么不能击杀伞兵?人道主义立场讲解(国际公约明令禁止)!

血淋淋的教训

想起2011年在南苏丹见到的场景。当地武装把政府军伞兵当活靶子打,有个落到树上的伞兵肠子都挂在树枝上。后来调查组发现,这个伞兵口袋里还揣着全家福照片,孩子才满月。那年联合国报告的附录三专门记录这事,现在想起都反胃。

最震撼的是老马说的真实案例:1999年科索沃战争,塞尔维亚防空部队用高射炮打北约伞兵,事后指挥官被判战争罪。法庭当庭播放航拍录像,那些伞兵在空中就被打碎,像爆开的西红柿。

背后的门道

深挖才明白这条规矩的妙处。伞兵跳伞时:

    为什么不能击杀伞兵?人道主义立场讲解(国际公约明令禁止)!

  • 步枪背在背上根本拿不到
  • 风速快没法控制方向
  • 吊在树上就是现成活靶

说白了这时候杀他就是屠杀手无寸铁的人。公约留着这条不是发善心,是给士兵留活路——今天你打别人伞兵,明天你跳伞就变筛子。

上周给民兵连讲课特意演示这个。让小伙子背三十斤装备爬十米台跳下来,刚开伞我就泼红油漆。那帮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全蔫了,有个河南兵抖着嗓子说:”班长,这比枪毙还吓人!”

为什么不能击杀伞兵?人道主义立场讲解(国际公约明令禁止)!